在簽訂住宅訂購協議(以下稱認購書)后,須在購書規定期限內,來我司辦理簽訂《海口市商品房買賣合同》(以下稱購房合同)、補充協議、《物業管理服務協議》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》及銀行《個人住房按揭借款合同》(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客戶)等手續。我司對于您簽訂購房合同及辦理按揭等手續安排如下:
購房合同需由購房者本人簽署,且需要與認購協議上的購房者保持一致。(未滿18周歲的一次性付款的客戶,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,需要到公證處辦理監護人公證,由監護人代理簽署。)和您在認購規定的時間仍未來我司辦理相關簽約等手續,則認購書效力終止,我司將有權另行處理該套住房,定金不退。
注:一次性付款的購房者無需辦理按揭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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